张永利在黑龙江省湿地建设表彰推进大会上指出湿地保护攻坚阶段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中国绿色时报2月21日报道(记者刘娜微)2月18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湿地建设表彰推进大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会议并指出,我国湿地保护建设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攻坚阶段。在这个阶段既要总结成绩,树立典型,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更要抓住机遇,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继续把这项事业推向前进。国家林业局为大会发来贺信,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就本次会议召开作出指示,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彰奖励了全省湿地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交流了典型经验。张永利指出,黑龙江省召开的这次表彰推进大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对全国湿地保护建设的一个贡献。近年来,黑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湿地保护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当中来谋划、来推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几个全国第一。
开创了我国湿地立法的先河,率先推行了流域保护的理念,建立了湿地生态补水的长效机制,形成了湿地保护项目的示范体系。黑龙江省的湿地保护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湿地工作的重视、谋划和举措,林业等相关部门抓湿地保护建设的力度、做法和经验,值得全国学习、借鉴。
张永利指出,目前我国湿地保护仍然面临着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我国自然湿地面积5.43亿亩,仅占国土面积的3.77%,远低于世界9%的平均水平。随着人口的增加,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区域经济、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占用量势必大量增加,与耕地、林地等国家已有专门立法的土地相比,在一定时期内湿地仍将处于劣势地位。
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多次视察湿地并做出重要指示。国家林业局把管理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建设措施,取得了巨大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国每年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0多万公顷,恢复湿地近2万公顷。目前,全国湿地自然保护区达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达21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达41处。
随着我国湿地保护建设的深入推进,湿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刚刚下发的2012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的工作要求。同时,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推进、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的设立、全国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的制定等,都是继续强化湿地保护建设,抓好各项工作的大好机遇,必须牢牢抓住,用好用足。对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建设,张永利强调,一要继续推进自然湿地的有效保护和退化湿地的科学恢复。
特别要高度关注、妥善应对、认真处理公众和媒体反映的破坏湿地资源事件,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对湿地保护的监督作用。二要努力实施好湿地保护项目,提高项目成效。
三要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加大湿地保护科技推广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吕维峰说,黑龙江省必须紧紧围绕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功能这一核心,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这一难得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力做好湿地建设工作。
要突出抓好规划制定实施,全面开展湿地恢复;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水源管理;突出抓好湿地资源保护,坚决打击违法开垦湿地行为;突出抓好科技创新,主动寻求对外合作;突出抓好投入机制建设,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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